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為召開本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,辦理本會會籍總清查,校正本會會員公司推派之會員代表
受文者:本會會員代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 9 年 5 月 1 2 日
發文字號:傳公承字第1090512002號

主旨:為籌備召開本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,辦理本會會籍總清查,校正本會會員公司推派之會員代表,請 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因境內疫情逐漸趨緩 本會預訂於7月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依據本會章程第十八條:應於每年召開 會員 大會前,辦理會籍總清查, 據以校正,並造具會員及會員代表名冊,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」 。
二、 本會每一會員,應派會員代表二人 會員代表均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每一代表為一權。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,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。但每一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,並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半數。
三、 會員公司 會員代表如有 異動 請於5月31日前填報「會員代表異動申請書」(如附 件),以 E Mail 回傳至 info@twamlm.org.tw 或傳真(02)2718- 6237 如無異動則不需回填, 逾期未回覆視同以原會員代表續任 。
瀏覽數